濮环〔2015〕34号
十大正规博彩网站环境保护局
印发《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及优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市开发区环保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市环保局工业园区分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环保局制订的《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及优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3月6日
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
改革及优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
实施细则(试行)
为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十大正规博彩网站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豫环文〔2015〕33号)及《河南省环境环保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2014〕20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及优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竣工环保验收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在全省主体功能区划中的定位,针对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特征、环境承载能力及突出环境问题,实施不同区域差别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政策及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环保监管,提升环境保护优化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的能力,实现全市资源配置最优化和整体功能最大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濮阳。
二、总体要求
(一) 合理分区,优化开发布局。以我市主体功能区中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不同功能定位为基础,结合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有关要求,将全市划分为工业准入优先区、城市人居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特殊环境敏感区等5个区域,实施不同的环境准入政策,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实现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污染集中控制,保障人居环境和粮食生产安全,构筑良好生态屏障。
(二) 宽严相济,实施差别准入。针对我市不同区域主体功能、环境承载力及面临的突出问题,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探索建立不同区域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于环境容量相对宽裕地区,在确保主体功能和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在环境准入上予以倾斜;对于水、大气和重金属等环境问题相对突出、无排放总量的区域,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政策,控制污染物新增量;
(三) 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能。优化明确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及“三同时”制度,取消、合并部分环评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审批前置条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核定与环评审批并行进行;对污染排放强度低、环境影响程度小的建设项目分别采取豁免审批、备案登记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环评审批权限及“三同时”管理工作放得下、管得住,各项改革事项落实到位。
三、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及“三同时”管理
(一)差别化环境准入
1.工业准入优先区。主体功能区划重点开发区域中省级产业集聚区、经濮阳市人民政府规范设立的工业园区或专业园区,要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科学高效利用环境容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各类工业园区,必须通过规划环评的审查。
2.城市人居功能区。主体功能区划重点开发区域中城市、县城建成区,以及规划区中以居住、商贸、文教科研为主的区域,要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坚持重污染项目“只出不进”,严格控制工业开发活动,着力解决大气、水和噪声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3.农产品主产区。主体功能区划限制开发区域中的农产品主产区,要以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为目标,严格控制工业开发活动,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适度开发矿产资源,防止不合理工业开发对农业生产环境的不良影响。
4.重点生态功能区。我市生态功能区划中的特殊生态功能区和重点资源开发生态功能区,要以构筑良好生态屏障为目标,实施面上保护、点状开发,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开发范围,支持适度发展资源开采、旅游等产业,防止成片蔓延式开发扩张。
5.特殊环境敏感区。我市主体功能区划的禁止开发区以及依法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要以确保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实施强制性保护,严守生态红线。
上述五个区域具体范围及其环境准入政策见附件1。
(二)优化“三同时”管理
1.明确试生产及环保验收管理工作。自该《细则》印发实施之日起,省级审批(委托我市管理的)或按《细则》规定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市环保局对项目进行试运行批复及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按《细则》规定,由县(区)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区)环保部门负责项目的试运行及竣工环保验收工作。该《细则》印发实施前的市批建设项目,按照该《细则》明确优化的环评审批权限,应由县(区)环保部门审批的,由项目所在地县级环保部门负责其试运行及竣工验收批复工作。
2.试生产核查及竣工环保验收要求。按照《河南省环境环保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2014〕207号)及《细则》要求,需市级环保部门核查批复的试生产,由市环保局环评科组织市环境监察支队、项目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进行试生产核查,核查结束后,各核查单位出具核查报告,环评科根据现场核查及各部门出具的现场核查报告,提出意见,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批准试运行;按《细则》规定,应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由市环境监测站承担;对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市局组织污防、环评、生态、总量、监察及县(区)环保局等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联合验收;县(区)环保部门负责“三同时”管理的建设项目,由县(区)环境监测站承担验收监测工作,开发区环保局监测站在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前,以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工业园区分局所属项目,由市环境监测站承担验收监测任务。县(区)环保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对本《细则》规定职责范围内的项目,进行试生产及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工作。市环境监测站要指导各县(区)监测部门做好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
四、实施保障
(一)严格项目准入。各县(区)应按照本《细则》要求,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入驻条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受理和审批;对入驻产业集聚区的项目,严格按照《十大正规博彩网站加强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濮政办〔2012〕84号)文件要求执行。严格限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建设(环办函〔2014〕1561号文件确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二)提高审核效率。对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控制性规划的项目,其国土、规划、文物、林业等部门的审批意见不作为环评文件受理前置条件;对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下级环保部门无需再出具初审意见。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管理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建设项目采取统一申报,总量核定与环评并行进行,通过在线平台审核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缩短审核时间,提高审核效率。环境影响登记表3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内提出总量审核意见。
(三)推行网上审批。积极推进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网上审批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办结,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四)完善联动机制。对未通过规划环评的园区,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受理入区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对纳入规划的建设项目,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有审查权的环保部门审查通过后,其环评文件内容可适当简化。
(五)健全同步机制。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集中供热、集中供气、风险应急等设施,应与园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实现污染集中控制,提高环境容量利用效率;建立完善入区项目审批与环保基础设施联动机制,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集中供热、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园区,各级环保部门应暂缓审批其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的三类工业项目。
(六)强化监督管理
1. 各县(区)环保部门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博彩网站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文件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的信息公开,确保审批全过程公开、透明,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 县(区)环保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并按照我市建设项目环评统计工作要求,落实月报告制度;市环保局将对各县(区)环评审批及验收情况,定期组织检查,确保项目准入及环保验收标准不降低,监管力度不放松。县(区)环保部门在对本辖区内项目环评审批及“三同时”管理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市环保局报告,协商解决。
3.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管理规定》要求,在做出行政审批决定10个工作日内将建设项目的环保手续移交同级环境监察部门,便于环境监察部门更好地实施对审批建设的全程监管,环境监察部门要向同级环评审批部门通报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情况,实现部门间的“无缝对接”。
4. 县(区)环保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权限审批,若越权审批、擅自降低环评文件等级、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审批的,市环保局将依法责令其撤销审批决定;对直接审批责任人员,建议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
1. 本《细则》中涉及的国家、省产业政策和环境管理要求发生变化,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2. 本《细则》所列5种类型分区尚未涵盖的区域,参照农产品主产区的环境准入政策执行;
3.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和环境管理需求等,对各分区环境准入政策及管理工作进行动态调整。
4 辐射类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规定参照本意见执行。
5.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濮阳市主体功能分区及其环境准入政策目录
2. 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
3.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
4. 重金属污染防控单元
5. 县(区)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的建设项目目录
附件1 :濮阳市主体功能分区及其环境准入政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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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功能区分类 |
范围 |
环境管控措施和准入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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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开发 区域 |
工业准入 优先区 |
①8个国家、省级产业集聚区:濮阳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十大正规博彩网站产业集聚区、十大正规博彩网站濮东产业集聚区、濮阳县产业集聚区、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南乐县产业集聚区、范县产业集聚区、台前县产业集聚区; ②市政府设立的工业园区:濮阳县文留电光源工业园区、濮阳县户部寨精细化工园区、南乐县生物质能产业园、范县濮州化工工业园区(市政府设立的其他专业园区,须通过规划环评)。 |
1、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豫环〔2015〕33号)内的所有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属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核与辐射类项目除外),探索环评文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即报即受理,现场办结;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核与辐射类项目除外),简化审批程序,即报即受理。 3、对规划环评已经过审查的产业集聚区或园区,入驻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可适当简化;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的产业集聚区或园区,入驻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标准可执行间接排放标准。 4、在属于《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的区域内,不予审批煤化工、化学合成药及生物发酵制药、制浆造纸、制革及毛皮鞣制、印染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在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的区域内,严格燃煤火电项目审批,不予审批煤化工、冶金、钢铁、铁合金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全市范围内原则不予审批新建和扩大产能的农药原药、化学原料药及生物发酵制药、农药或医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等项目;在属于《重金属污染防控单元》的区域内,不予审批新增铅、铬、镉、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相应项目。(符合我省重大产业布局的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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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域 |
城市人居功能区 |
濮阳市城市建成区及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县城建成区,以及规划区中以居住、商贸、文教科研为主的区域。 |
1、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中的城市交通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与房地产、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3类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设施、房地产、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即报即受理。 3、不予审批《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中三类工业项目和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影响人居环境安全的二类工业项目。在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的区域内,禁止建设搅拌站、粉磨站及利用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制砖及其他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 4、其他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废水须进入区域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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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开发区域 |
农产品主产区 |
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除工业准入优先区、城市人居功能区及禁止开发区域以外范围)。 |
1、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中的水利、农林牧渔、交通设施、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4类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属于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探索环评文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即报即受理,现场办结;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即报即受理。 3、不予审批《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中三类工业的新建项目和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影响粮食生产安全的二类工业新建项目(矿产资源点状开发项目和符合我省重大产业布局的项目除外)。 4、在属于《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的区域内,不予审批屠宰、酿造、含发酵工艺的粮食加工等废水排放量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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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生态功能区 |
开发区:胡村乡、王助乡;华龙区:孟轲乡、岳村乡;濮阳县:城关镇、子岸乡、五星集、渠村乡;清丰县:城关镇;南乐县:城关镇;范县:城关镇、辛庄、濮城镇、王楼乡;台前县:城关镇。 |
1、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属于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登记表的生态涵养与生态保护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即报即受理。 2、不予审批《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中二类、三类工业项目(矿产资源点状开发项目和符合我省重大产业布局的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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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开发区 |
特殊环境敏感区 |
黄河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 |
在主体功能区划的禁止开发区内,不予审批任何有污染物排放或造成生态破坏的建设项目;除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环境保护和生态以及必要的旅游、交通、电网、通讯、防洪、管道等基础设施外,原则上不予审批其他基础设施工程。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予审批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予审批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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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为《河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环文〔2015〕33号)附表5、6
附件2 :
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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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流域 |
具体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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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颊河、第三濮清南、徒骇河、卫河、金堤河 |
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 |
附件3: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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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范围 |
具体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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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濮阳市 |
濮阳市城市建成区(包括西部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华龙区、东部工业园区建成区部分),各县县城建成区及其主导风向上方向10公里以内区域 |
附件4:
重金属污染防控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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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区域 |
重点污染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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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市范围内 |
汞、铅、镉、铬及类金属砷 |
不予审批新增铅、铬、镉、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
附件5:
县(区)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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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林水牧渔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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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石油、天然气管道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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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道路、城市交通设施项目(跨区域项目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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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石化化工 |
单纯化学品混合、分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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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医药 |
单纯药品分装、复配项目;不含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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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轻工 |
粮食及饲料加工(不含发酵工艺的);植物油加工;肉禽类加工;乳制品加工;竹、藤、棕、草制品制造(不含化学处理工艺的);纸制品(不含化学处理工艺的);工艺品制造(无电镀、喷漆工艺和机加工的)。按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下列项目: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人造板制造;印刷品制造;塑料制品;羽毛(绒)制品;其它食品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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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机械电子 |
不含电镀、喷涂工艺的机械、设备制造项目;不含分割、焊接、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电子元件、集成电路等生产、组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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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非金属、制品制造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下列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砖瓦制造;陶瓷制品;玻璃制品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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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金属制品 |
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艺中,不含有电镀、使用有机涂层、钝化工艺的热镀锌项目;金属制品加工制造;年产10万吨及以下铸铁金属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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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纺织化纤 |
纺织品制造(无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不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服装制造(不含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鞋业制造(不使用有机溶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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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所有项目;按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下列项目:管网建设、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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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所有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下列项目:学校;零售、批发市场。 |
备注:1、该目录的规定范围为《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目录(2014年本)》中省辖市审批的行业。2、根据2014年5月10日签订的《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市环保局工业园区分局同其他县(区)环保局均享有审批权限;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待行政审批权限授权后,享有同等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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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正规博彩网站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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